防盗报警系统的尴尬
如果从逻辑上定义“防盗报警系统”这个概念应该是:为了达到防盗报警的效果而使一个装置连统一收和处理多个装置信息的连动装置就是防盗报警系统装置。按照这个定义,如下的两种防盗报警装置都可以叫做防盗报警系统:
1、两路以上的防盗报警器:市场上多见的是4路、8路和16路等报警器也可以叫做防盗报警系统。美国UL标准规定:“每一报警系统每年最多只能有四次误报警。”
2、连网报警装置:通过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把安装在各个位置(家庭)的防盗报警器连起网来形成一个报警网络系统。虽然电视监控系统也能起到某种防盗的作用,但是由于没有报警的功能,所以不能算是防盗报警系统。
一般所指的“防盗报警系统”是指后一种连网报警方式。
虽然大家在网络中可以看到许多生产厂家推出各种各样的防盗报警系统,而且有的声称已经做了多少个成功案例等等。但是,每当我打电话给生产厂家要求他们提供成功案例的具体情况时,他们总是找理由拒绝的!这并不是他们不愿意提供成功案例的具体情况,而是只要是把100台以上的无线遥控形式的撤防、布防的单个防盗报警器连网构成防盗报警系统的话,在全世界也不可能做出一个成功案例来!因为笔者坚持本网站《防盗报警器误报警因素》和《无线防盗报警器与电磁波》的观点,所以,笔者在济南市的范围内每次听说哪里有在居民社区安装了防盗报警系统的情况后都会前去造访,而每次造访听到的都是值班人员对误报警情况的抱怨声。有的安装后连调试都没通过就夭折了;有的仅开机了一天就关机停用了;有的房产商只是在有人想买房子的时候把功能演示给别人看。到现在为止,我所造访过的所有报警系统都无一例外地“沉睡”了!而我们看到的实际情况只能是:一套防盗报警系统通常带载着10个左右的防盗传感器在金融、部队等少数重要单位使用,因为单位的重要性,即便是一年发生十几或更多次误报警的情况,这类单位还是要使用的。但是,如果把多套采用无线技术的防盗报警器连起网来形成防盗报警系统推广到居民社区家庭应用的话,那么笔者可以断言:在全世界的范围内也找不出一个连网了100户以上的防盗报警系统可以坚持使用半年以上的成功案例!为什么笔者可以这样武断地断言呢?
第一:技术性误报警:大多数无线防盗报警器的误报警次数是远远高于每年5次误报警标准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妨来算算这个帐:如果一套防盗报警系统连网了122户家庭的防盗报警器的话,那么,在每个家庭都需要用随身携带的遥控器进行布防、撤防的情况下就必须具备122个无线接收电路,而这122个接收电路随时都有可能受到来自电力网和空中高频信号的干扰而产生误报警问题!即便是每家按每年只产生了3次电磁干扰性误报警来算:122乘以3等于给这套防盗报警系统造成366次误报警。
第二:忘记性误报警:假设这122个防盗报警器都没发生电磁干扰和其它技术性误报警的情况,那么,还存在一个“忘记性误报警”的发生。若按每个家庭平均是三个家庭成员算,保守的估计也有可能每个家庭成员一年当中有一次回家后忘了“撤防”操作,这样一个家庭每年就能对这套防盗报警系统就造成3次“忘记性”误报警问题!而3乘以122户也能造成366次误报警!于是即便是按保守的算法,366次忘记性无报警+366次技术性误报警就等于给这套防盗报警系统造成732次误报警。也就是说:管理这套防盗报警系统的值班人员每天至少要承受2次“狼来了”的虚惊!
试想一下:当这套防盗报警系统的误报警情况每天都不止一次地发生时会产生什么后果呢?如果是技术性误报警发生,那么,值班人员上门询问的情况使每个家庭不满意,每天空玩两次“狼来了”的游戏的值班人员也不满意——两方都不满意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停用这套防盗报警系统!笔者不知道其他城市停用过几套防盗报警系统了,笔者只在济南市这个城市看到和听说的至少是停用了6套防盗报警系统而至今没有见到一套开通正常使用的。于是,笔者可以断言:凡是把采用无线技术构成的防盗报警器连网构成的防盗报警系统,除了“流通价值”之外并没有任何实际上的实用价值——因为只见有卖的和买的,却没有见到有真正能使用的!笔者强烈建议那些准备购买防盗报警系统使用的用户在购买之前,一定要考察厂家和商家所谓的“成功案例”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